新聞中心
吊車起重臂伸縮時應按哪些規定程序進行
吊車起重臂伸縮時應按哪些規定程序進行: 1吊車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,并應與溝渠、基坑保持安全距離。 2吊車啟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要求; 3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儀表齊全完好; 4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定; 5燃油、潤滑油、液壓油及冷卻水添加充足; 6各連接件無松動; 7輪胎氣壓符合規定。 8吊車啟動后,應怠速運轉,檢查各儀表指示值,運轉正常后接合液壓泵,待壓力達到規定值,油溫超過30℃時,方可開始作業。 9作業前,應全部伸出支腿,并在撐腳板下墊方木,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1/1000(水準泡居中)。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須插上。底盤為彈性懸掛的吊車,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定器。 10作業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。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,并將起重臂轉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調整。 11應根據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速度,調整起重臂長度和仰角,并應估計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,留出適當空間。 12起重臂伸縮時,應按規定程序進行,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降吊鉤。當限制器發生警報時,應立即停止伸臂。起重臂縮回時,仰角不宜太小。 13起重臂伸出后,出現前節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伸出長度時,必須進行調整,消除不正常情況后,方可作業。 14 起重臂伸出后,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,變幅時不得小于各長度所規定的仰角。